論點文字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gNUHA_ij5Cl4WECNKd4_AlHM-drehst0/view?usp=sharing
宣布行政會議通過引用《緊急法》訂立《禁蒙面法》法例將在明日(5日)開始實施。
《禁蒙面法》將禁止市民在受《公安條例》規管的集會中蒙面,即 50 人以上的公眾集會,及 30 人以上的公眾遊行;法例禁止市民在未經批准集結、非法集結、暴動中蒙面,違者最高可監禁 1 年,罰款 5 萬元。
《禁蒙面法》將賦予警方權力,要求市民在公眾地方移除蒙面物品,如任何人不遵從警方要求,最高可監禁 6 個月,罰款 1 萬元。